夫妻簽約互不干擾 抓姦敗訴

夫妻簽約互不干擾 抓姦敗訴

七旬王姓男子二十二年前外遇,為安撫妻子,他同意給一千萬元及每月三萬五千元生活費,並簽下「互不干擾私生活」合約,豈料六年後王男又外遇,這次他把生活費加碼到五萬元,王妻撤告後,轉向小四求償一百五十萬元,台北地院認為王妻與丈夫的合約,等同同意丈夫外遇,無權求償判她敗訴。 若想看更多NEXT MEDIA ANIMATI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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