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0104-馬政府沒付錢給媒體就不算置入性行銷了?

變造公文銷毀證物這種清廉治國! 自由時報2012年1月4日記者蘇永耀/特稿馬政府陸續發生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在「宇昌案」涉及變造公文;國安會及調查局要求所屬對總統候選人情蒐等爭議;現更被踢爆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曾下令銷毀對己不利的公文。馬英九所謂「清廉治國」竟如此面貌,堪稱民主之恥。 根據立委出示的陸委會公文,賴幸媛是在當天下午被質詢否認有「置入性行銷」後,趕忙在兩、三個小時不到的時間,立即批「可」下令銷毀與新新聞雜誌確定簽約買廣告的兩份公文。面不改色說謊在先,事後又想銷毀證物,豈有閣員的擔當風骨? 按照公文所載的理由,倘若「原委請媒體未能履行刊登承諾」,大可再上一份簽呈說明新新聞未履約即可。 然而,賴幸媛以最速件處理銷毀,難道認為能「船過水無痕」,什麼事都沒發生?賴顯然無視國家法令,還要陸委會官員陪葬,無怪乎引發內部強烈反彈。據指出,此事雖已一年多,但餘波盪漾;配合的人受寵,不從者考績則受影響,有人看不下去也請調其他部會。 眼前包括監察院與檢調方面應積極介入偵辦,並保存相關證物。否則,曾企圖銷毀公文的賴幸媛,難保故技重施,套一句立委的話,就讓證物「從地球上消失」。尤其,賴幸媛下令銷毀的公文,因時間緊急,未在公文裡掛上文號,該公文可能沒歸檔,而留存在賴等少數人手上。 馬政府之前自爆在民進黨政府的時代,「不見三萬多件公文」,但事後也不見官方有任何的調查說明。如今看來,倒像是作賊喊捉賊,馬一邊說清廉治國,閣員又參與公文的變造、銷毀;說一套做一套,視民主法治於無物,真是台灣民主之恥。

2 Responses

  1. curcumin1

    七月 28th, 2008 at 19:59:28

    1

    馬政府官員都是這種傳統?

  2. lambda2012

    七月 30th, 2008 at 03:04:47

    2

    嫖完不給錢就不算嫖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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