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新聞》嗆吳春台嫩妻「小三」 李珍妮判賠300萬


【壹電視報導】 名媛李珍妮10年前,曾與開發金副總吳春台交往,後來吳春台娶了藝人米凱莉為妻,還生下一子,不過去年李珍妮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說,米凱莉是小三,還質疑米凱莉生的小孩不是吳春台的孩子,米凱莉憤而向法院提告,台北地院認定李珍妮妨害名譽,判決李珍妮應該賠償米凱莉300萬元,並且在四大報頭版,刊登道歉啟事。 看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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